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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融券利率与费率的确定和调整方法
发布时间:2015-04-28来源:本站原创
一、利率及费率
(一)投资者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融资利息、融券费用以及相关费用。具体利率、费率由华创证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央行贷款基准利率、证券同业息费水平等参考指标的变化对利率及费率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利率、费率以华创证券按照融资融券业务合同约定方式公告的为准,投资者应随时留意相关公告。
(二)息费计算以及结算
1、融资利息按照投资者实际使用资金的自然日天数计算,自融资交易指令成交当日起至该次融资交易结束之日止。目前融资年利率为年化8.35%。
融资利息=∑(投资者每日融资负债余额×当日融资日利率)
其中,当日融资日利率=当日融资年利率/360
2、融券费用按照投资者实际使用证券的自然日天数计算,自融券交易指令成交当日起至该次融券交易结束之日止。目前融券年利率为年化8.35%。
融券费用=∑(∑(投资者融券负债余券数量×成交价格)×当日融券日费率)
其中,当日融券日费率=当日融券年费率/360
专项融券费用=日终清算后专项融券卖出的数量*该标的证券划入专项头寸当日收盘价/专项头寸展期日收盘价×融券费率÷360
每日管理费=日终清算后专项融券头寸未融券卖出的数量*该标的证券划入系统专项头寸当日收盘价/系统专项头寸展期日收盘价×管理费率÷360
其中,专项头寸合约若进行展期,以展期日收盘价确定展期后计息证券市值。
3、证券公司逐日计算投资者融资利息、融券费用,采取按月结收、合约了结时扣收的方式收取。计息期间如遇融资利率、融券费率调整,则分段计息,每个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为结息日,次日为息费收取日。如遇投资者信用资金账户余额不足,未缴息费将转为投资者负债,证券公司有权在投资者保证金可用余额中的现金部分大于零时随时收取未缴息费。
4、融资融券合约到期投资者未足额偿还融资融券本金及息费,证券公司在继续收取融资利息、融券费用的同时,按逾期天数对未偿还部分的逾期本金以及息费收取罚息。罚息自投资者未按融资融券合同约定足额偿还融资融券本金、利息、费用之日起计算,至相关本息费用清偿之日截止。
罚息=未偿还的本金及息费×罚息日利率×逾期期限(天)
证券公司有权在投资者信用账户保证金可用余额中的现金部分大于零时随时收取罚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