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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指定交易、转托管规则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添加时间:2008年02月19日   

一、证券指定交易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实行指定交易制度,即客户指定一个席位为其进行证券买卖业务,若要更换开户商则须先将原指定交易撤消,再指定到新席位上。指定交易的申请与撤消须注意:
    (1)沪市股票要在指定交易后T+1到账,办理指定交易当天即可进行股票买卖交易;
    (2)当日有沪市买卖委托的证券账户不得撤消指定交易;
    (3)撤消指定交易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上海股东代码卡原件和最初与营业部签定的《指定交易协议书》并填写《指定交易撤消申请登记表》。

二、证券转托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实行的是券商托管制度,投资者办理转托管业务时,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转入券商席位号,到转出托管商处提出申请方可办理。
    转入我公司:
    (1)客户如果没有深圳股票,不需办理转托管;
    (2)客户首先在转出方办理转出手续;填写《股票转托管申请表》,按表要求认真填写各项内容,其中“转入证券公司名称”栏填写“华创证券”,“转入证券公司代码(席位号)”栏填写“217600”,B股客户填写“214500”办理完毕后,在携带身份证、股东代码卡原件到我公司办理开户转入手续。
    (3)其股票将在转出T+1自动划归我公司客户账户。
    (4)转入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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