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华创证券 >> 华创研究 >> 行业研究 >> 正文
 
 
【字体:
汽车行业:消费税调整影响有限 小排量还需实质利好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添加时间:2008年08月20日   

  事件: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决定从2008年9月1日起调整汽车消费税政策。具体包括:一是提高大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排气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乘用车,税率由15%上调至25%,排气量在4.0升以上的乘用车,税率由20%上调至40%;二是降低小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排气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乘用车,税率由3%下调至1%点评:
  我国政府在继06年4月调整了汽车消费税之后,将于08年9月1日再次调整汽车消费税,可以说此次汽车消费税的调整,早在整个业界的预期之内。此次汽车消费税的调整是在国际油价08年显著攀升后,国家为了改变具有中国特色的汽车消费结构,抑制大排量汽车的生产和消费,鼓励小排量汽车的生产和消费,从而降低我国汽车产业消耗能源的比例,促进节能减排而采取的,其目的主要为两点:“限大”和“扬小”。从汽车消费税调整历史来看,“限大”和“扬小”是我国政府对汽车产业发展方向的一贯态度。

 
告诉好友】【打印此文】【收藏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有色金属:暴利时代正逐步走向终结
 
    下一篇:没有了
 

  版权所有:华创证券
联系电话:0851-6820115、960872 传真: 0851-6800096
Copyright 2007-2008 © HuaChuang Securities Brokerage CO,.LTD All rights reserved.